“童颜”情趣娃娃何以屡禁不止?
发布时间:2025-12-03 18:19 浏览量:11
文/陆明月
近日,澎湃新闻调查曝光,一款带有未成年人特征的“童颜”情趣娃娃,在多家电商平台公开销售,并已形成从生产到销售的完整灰色产业链。
这并非首次。早在2018年,《法制晚报》就曾对某电商平台上存在大量幼女版成人娃娃的现象做出报道,平台也曾回应整顿。然而,数年过去,“童颜”娃娃却“死灰复燃”,其背后不仅是监管存在缝隙,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与未成年人保护共识的严峻挑战。
与普通成人情趣用品不同,“童颜”娃娃的核心特征在于其刻意模仿未成年人的面部与体型:圆润轮廓、稚嫩五官、低龄化发型、不足1.4米的身高比例。商家以“动漫IP”“少女款”为伪装,实则销售的是具备性功能的成人情趣用品。这种设计绝非无心之举,而是精准迎合了一部分扭曲的消费需求。
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对未成年人形象的物化与性化。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秘书长丁广泉指出,它将儿童的生理特征与情趣玩具功能结合,等于在向社会传递“儿童可以成为性对象”的错误和危险信号。这不仅是对童年纯真的亵渎,更是对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公然侵犯。
“童颜”娃娃的存在,危害严重且深远。
首先,是清晰的法律红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这类产品可能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严重者可面临无期徒刑。若向未成年人销售,还需从重处罚。
湖南师范大学讲师宋行健强调,电商平台对此类产品有审查义务,包括商家资质、产品销售、信息审核三个方面。“如果其没有履行前述审查义务,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对其处以罚款,要求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可责令停业整顿。如果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害,电商平台将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次,是直接的社会危害。这类产品极易成为诱导或刺激针对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催化剂”。它将抽象的病态幻想包装为“具体可触的商品”,降低了潜在犯罪者的心理门槛,可能完成从“幻想”到“行为”的危险跨越。
同时,它们也可能被未成年人接触,扭曲其性认知,弱化身体界限意识,增加遭受侵害的风险。
更深层地,它冲击了社会文明的根基。保护儿童免受性侵害,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底线共识。“童颜”娃娃的泛滥,如同在公共水域投毒,污染的是整个社会对待儿童的风气与集体潜意识。它散播着将儿童性对象化的错误观念,侵蚀着守护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社会土壤。
为何此类现象屡次曝光,却难以根除?
一方面,电商平台审核机制存在系统性失效。尽管平台声称具有自动识别与人工巡查,但商家通过使用隐晦关键词、打动漫擦边球、跨平台分销等手段,轻易绕过监管。平台往往在媒体曝光后才“连夜整改”,缺乏主动、有效的过滤机制,呈现出“被动应付”而非“主动防御”的态势。
另一方面,生产源头隐蔽,打击难度大。记者溯源至广东惠州、东莞等地,发现工厂化生产支持“定制”,使得打击生产源头面临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
此外,法律适用与监管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虽然有法可依,但在具体认定“模仿未成年人到何种程度构成违法”“如何区分动漫形象与儿童色情”等问题上,仍存在模糊地带,给不法商家留下了狡辩空间。
治理这一乱象,需要多方合力,标本兼治。
首先,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商平台和生产的监管力度,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对违规商家和厂家依法严惩,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
其次,电商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审核机制,加强对商品信息的筛查和监控,一旦发现此类违规商品,立即下架并对商家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要建立健全用户举报机制,鼓励用户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不良信息的氛围。
此外,还应加强社会教育,提高公众对这类问题的认识和警惕性。学校和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和价值观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社会各界也应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
“童颜”情趣娃娃产业链的存在,不仅是对法律的挑衅,更是对人类基本伦理的背叛。保护未成年人,需要最坚实的壁垒,容不得半点含糊与妥协。
这不仅是监管部门与平台的战役,更是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坚守。治理“童颜”娃娃,本质是守护童年的本真与尊严,是捍卫社会对“儿童不可侵犯”这一文明底线的共同信仰。
唯有法律利剑高悬、平台责任压实、社会共识凝聚,才能彻底铲除这片滋生病态欲望的灰色土壤,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安全、纯粹地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