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情趣娃娃”,究竟谁“病”了?

发布时间:2025-12-03 23:13  浏览量:4

关于成人情趣用品,很多成人并不陌生。但你知道吗?市场上还有一种“情趣娃娃”,冲击我们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这是怎么回事?

先看新闻故事,记者调查发现,在多家电商平台检索“童颜娃娃”“女童娃娃”“幼态娃娃”“萝莉娃娃”等,跳出来的并非单纯的儿童玩偶,而是身高70厘米至140厘米、复刻儿童面庞与体态的硅胶或TPE制品。

这些打着“动漫人偶”等标签的商品,价格从数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实际上是具备性功能、供成人使用的情趣用品。

此事曝光后,广东东莞、惠州多部门已介入处理,涉事企业已暂停生产,接受调查。

对此,很多人在网上表达了愤怒情绪。

原因是,这种产品以女童形象来设计,向社会传递出“儿童可以成为性对象”的错误信号、危险信号,很容易诱发儿童性侵害案件。未成年人一旦接触,心理健康也会受到影响。

尤其是,家有女儿的家长,看到这种产品,火气更大。

而且,这种“情趣娃娃”形成了灰色产业链,涉及生产、销售、消费等环节。

对此,我的看法是,这个灰产链上的每家企业、每个人,都“病”得不轻。

首先,位于东莞、惠州的生产企业,为了经济利益,无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其次,多家电商平台为这种产品提供展示和销售,缺少起码的责任心。平台业绩中含有“不当收入”。

其三,有卖的就有买的。购买“情趣娃娃”的这些消费者,心理是否健康,需要到医院心理科去看看。

当然,此前监管缺失也是这类违规产品野蛮生长的另一个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2022年,媒体就报道过某些电商平台存在大量幼女版成人娃娃。也就是说,这类产品一直在偷偷生产、悄悄销售,即便经过治理,但阴魂不散。

我在这里重申一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即“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

对违法生产企业,我的建议是,施以严刑峻法,让其倾家荡产。

对相关电商平台,也要依法开出罚单。

而购买这类产品的消费者,需要深刻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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