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特征”的情趣娃娃,有多可怕?
发布时间:2025-12-19 09:31 浏览量:1
从法律定性来看,全球多数发达国家已形成共识,将这类产品明确认定为“儿童色情制品”或“儿童性剥削材料”,而非普通成人用品。
“知道”(nz_zhidao)跟你谈谈,”儿童特征“情趣用品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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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澎湃新闻的一则深度调查揭开了一个隐藏在电商平台和制造业中的灰色角落——多款带有明显“儿童特征”的情趣娃娃正通过隐秘渠道产销流通。
这些商品看似是普通玩偶,实则是功能完整的成人用品,评论区充斥着“用着很舒服”“很仿真”等露骨性暗示。
“儿童特征”的情趣娃娃呈现出怎样的特征?怎么打击这条黑色产业链?
“儿童特征”的成人用品
“儿童特征”情趣娃娃最核心的特质,是将未成年人的生理形态与成人的情趣功能进行刻意绑定,形成一套从设计、生产到销售的完整的灰色运作体系。
在外观设计上,这类产品复刻了儿童的生理特征,构建强烈的“幼态暗示”,100cm-140cm的“萝莉娃娃”与真实女童的体形几乎别无二致。
面部设计遵循孩童特有的圆润轮廓,搭配小巧的五官、饱满的苹果肌,没有成年人的面部棱角,再辅以双马尾、齐耳短发等儿童常见发型,进一步强化“低龄感”。
在功能研发上,这类产品完全服务于性需求,带有生理构造。其他功能包括恒温加热、夹吸、发音等,这些增值服务在工厂报价表中明码标价,加装费用从50元至850元不等。
生产环节高度标准化,统一采用硅胶与TPE两种弹性材质,储备了上百种头部模具,其中专门包含“儿童头型”,可快速匹配不同订单的需求。产业链延伸性极强,除了核心的“儿童款”,还开发出“孕妇娃娃”等特殊品类,形成完整的灰色产品矩阵。
销售环节也构建了一套“伪装式流通”体系。在电商平台端,商家刻意使用“BJD手办”“动漫二次元”“关节可动实体娃娃”等中性标签掩盖真实属性,同时用“童颜”“幼态”“萝莉可爱型”等关键词精准吸引目标客户,甚至在关键词被平台屏蔽后,迅速更换为“二次元娃娃”等新词汇继续流通。
在物流环节,发货时他们更会将商品名称统一伪标注为“健身用品”,使得整个包裹在物流系统中看起来完全合法、普通……这也是该灰色产业链能长期隐蔽运作的关键一环。
危害无穷必须重视
“儿童特征”情趣娃娃的危害,早已超越普通违法商品的范畴。
在法律层面,这类产品的产销全链条都涉嫌严重违法,挑战司法权威。生产、销售环节直接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2条“禁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的规定,更可能构成《刑法》第363条规定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澎湃报道中援引的律师观点指出,这类产品因“过度暴露性器官、刻意强调儿童性特征”,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被认定为“淫秽物品”,从工厂量产到商家销售,整个链条的参与者都面临严厉的刑事追责风险。
在社会伦理层面,这类产品公然践踏公序良俗,破坏“儿童应受特殊保护”的社会共识。儿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禁止儿童形象与性元素绑定”是全球文明国家的共同伦理准则,而“儿童特征”情趣娃娃将儿童形象色情化、工具化,本质上是对儿童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
这类产品将抽象的、停留在想象中的“恋童幻想”,固化成了一个可以购买、拥有和反复使用的实体。它像一种具象化的“演练”,让幻想变得触手可及,无形中削减了从“念头”迈向“行动”所需的心理挣扎和阻力。
对于少数已有犯罪倾向的人而言,与这类娃娃的互动成为一种脱敏过程,最终增加了将幻想投射到现实中的风险。
而电商平台的伪装销售模式,也在加速儿童软色情风气的扩散。商家用“动漫手办”“二次元”等标签伪装产品,评论区却充斥着露骨的性暗示,算法推荐让更多人接触到这类信息,甚至让部分人误以为“购买、讨论这类产品是正常行为”。这会“散播儿童软色情风气”,侵蚀社会对儿童的保护氛围。
全世界都在严厉打击
打击“儿童特征”情趣娃娃的灰色产业链,刻不容缓。
首先需要在法律层面明确标准、强化震慑。当前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已有相关规定,但针对“儿童特征”情趣娃娃的具体判定标准尚不明确,导致部分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专家建议,应尽快明确禁止以14岁以下未成年人为原型设计的情趣制品,建立量化判定标准,从面部特征、体型比例、生理构造等方面划定清晰的红线,避免“模糊地带”。
同时,经由典型案例,统一“儿童色情特征”娃娃的淫秽物品认定标准,让司法实践有章可循。在量刑上,应充分考虑这类产品的社会危害性,对规模化生产、跨境销售、屡教不改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以严厉的法律后果震慑潜在违法者。
平台是这类产品流通的关键环节,其监管成效直接决定治理效果。必须建立更严格的关键词过滤和内容审核机制,不仅要屏蔽“童颜”“萝莉”“幼女”等已知隐晦词汇,还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监测变体词汇和暗示性描述,实现24小时动态监控;
要求所有销售相关产品的商家上传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定期进行实地核验,对未上传资质或资质造假的店铺坚决予以清退;
联合各主流电商平台构建信息共享数据库,对违规销售的商家及其关联账号进行跨平台封禁,“一处违规,全网禁入”,打破“多平台分销、规避监管”的局面。
值得一提的是,国外对“儿童特征”情趣娃娃(儿童性玩偶)的打击已有成熟经验。从法律定性来看,全球多数发达国家已形成共识,将这类产品明确认定为“儿童色情制品”或“儿童性剥削材料”,而非普通成人用品。
在处罚力度上,国外普遍采取重刑的模式,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澳大利亚法律明确:对进口儿童色情材料者,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并处罚款,而对持有具儿童特征的性玩偶,则可判处最高15年监禁;在美国,联邦法律对持有儿童色情物品的处罚非常严厉,最高刑期可达20年……通过提高违法成本,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冲动,这值得我们借鉴。
国外强化平台责任的经验具有实践意义。欧盟《数字服务法案》对在线平台(尤其是超大型平台)设定了严格的合规义务,要求其建立有效机制以迅速处理并下架违法内容,否则将面临最高达全球年收入6%的罚款,极端情况可暂停全欧盟运营。
我们可参考建立平台责任追究制度,“平台未尽责即重罚”,对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违规产品大量流通的平台,依法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倒逼平台加强审核。
打击“儿童特征”情趣娃娃的灰色产业链,是一场持久战,但非打不可,也必须打赢。唯有如此,才能守护好让每一个孩子安全成长的环境,维护社会的清朗与文明。(作者: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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