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贴士】纤维制品新规:选购内衣、婴幼儿服装,要看这些标识信息!

发布时间:2026-01-28 17:35  浏览量:1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将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对该类纤维制品的标识也作出明确规范。

根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学生服

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

等产品应当标注

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

;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应当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当在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警示。

违反本规定,

未按要求标注标识

,情节严重的,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

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

使用禁止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絮用纤维制品

没收

违法生产、销售的

产品

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

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9号公布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纤维制品质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所称的纤维制品,是指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子欣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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