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拒绝单休被骂下等人,招聘方道歉,被扒是一家情趣用品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24 00:25 浏览量:13
“你几斤几两,有工作都不错了,还要求双休?”
你能想象,这竟然是一个公司的品牌总监口里说出的话。
一名求职者在BOSS招聘平台咨询佛山某商贸公司是否为双休,得知是单休后表示“没兴趣”。招聘方(公司品牌总监王某明)随即辱骂求职者:“你几斤几两?有工作就不错了”“国家规定不是给你这种人的”“下等人”。
求职者不甘示弱,反驳称“双休是国家规定”,并指出公司“没钱学什么开公司”,王某明进一步情绪失控,使用侮辱性语言。
当晚23时,王某明在社交平台发布道歉信,解释因求职者用“没钱学什么开公司”等言论攻击企业,自己情绪失控失言,但强调对“下等人”措辞深感羞愧。
可悲的是,他不是因为他觉得他错了而羞愧,而是因为他被网暴了。
与其说是道歉信,还不如说在甩锅。
没多久,这份被网友指责为“甩锅式道歉”的声明很快被删除,涉事公司也紧急撤下招聘平台信息。
佛山市人社局次日回应称,由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事件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协商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990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法律界人士指出,即便未建立劳动关系,招聘方的辱骂行为已构成人格侮辱,最高可主张5万元精神赔偿。
其实很多企业都是这样的,只不过他把这话说出来了而已。
虽然说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实际执行起来却有很大的难度。
事件核心争议点在于单休制度的合规边界。
根据《劳动法》第38条,企业实行单休并不违法,但必须满足“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的前提。
然而现实中,许多企业通过延长单日工时、模糊加班费计算等方式规避监管。
例如佛山涉事公司标注薪资为“6-8K”,但未明确是否包含加班费,存在用工灰色地带。
实际上,单休现象在职场中相当普遍,尤其在特定行业和地区呈现出“潜规则化”趋势,有网友扒出,涉事公司是一家情趣用品公司。
而因询问或拒绝单休引发的歧视性事件也并不是个别现象。网友纷纷晒出了自己的遭遇,有被无视的,有“被小三”的。
短视频、跨境电商、互联网等新兴行业则以“行业特殊性”为由推行单休,许多初创公司常将“007”(全天候工作)包装为“创业精神”。
我国自1995年起推行双休制,但法律仅规定“至少休1天”,里面有文字漏洞,导致企业将单休包装为“奋斗文化”,甚至衍生出“大小周”“弹性工作制”等变相压榨模式。
2024年招聘平台数据显示,2025年仅53%企业落实双休,26%实行单休,且多集中于快递、互联网等行业,还有32.8%职场人全年无休,没有休完年假的比例高达55.6%。
快递、餐饮、零售、制造业等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普遍实行单休,部分企业甚至将“大小周”(单休与双休交替)视为“让步”。
深圳标注“双休”的岗位不足三成,实际兑现的更少;部分企业直接在招聘信息中写明单休,或通过“月薪含加班费”等话术规避法律风险。
名义双休实则随时待命、“自愿加班”成常态,甚至有企业将双休调整为大小周后要求员工签署“自愿协议”。房租高昂(如福田CBD合租房月租3000元)迫使打工人接受单休以赚取加班费。
应届生因拒绝单休被同学吐槽“谈发展不如实际给双休”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杭州某公司规定“未婚单休、已婚双休”,都暴露了单休制度与歧视性招聘政策结合的乱象。
王某明“下等人”言论引发舆论海啸,本质是劳动者对尊严贬损的集体抗议。
当企业将遵守劳动法视为施舍,连询问休假都成了僭越,职场阶级歧视通过这样一件小事赤裸裸暴露。
这种对立情绪在年轻求职者中尤为强烈——他们拒绝接受“单休=福报”的话术,更痛恨HR将合规权益诉求污名化为“矫情”。
真的要较真起来,却需要投入求职者大量的精力,无疑大大增加了难度。
在人口红利消退,建立尊重底线的用工文化,或许是企业与劳动者走向共赢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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